版本生效日期:2024-06-30
《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协议》由用户(“甲方”或“客户”)与中国电信(“乙方”)共同签订。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通过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网址:www.esurfingcloud.com,又称“本网站”或“天翼云”)向甲方提供天翼云网页防篡改服务。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本服务。
甲方使用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之前,应当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和遵守本协议。甲方通过点击同意,或以任何方式实际使用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的,视为甲方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构成甲乙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本协议,请勿使用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
一、产品和服务说明
1.1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本服务”),本服务是专门针对网页篡改攻击的一款防护产品,可实时监控网站目录,若发生篡改时,实时对客户进行告警;并通过备份恢复被篡改的文件或目录,保障重要系统的网页、电子文档、图片类型的文件不会被非法篡改和破坏。
二、服务内容
2.1 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本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本网站展示并经甲方申请而由乙方实际向其提供的服务为准。乙方有权不断更新服务内容。
2.2服务前提:为使用本服务,甲方应当首先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同意并接受《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成功注册成为本网站的用户,且在本协议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拥有合法有效的本网站用户账户;
(2)同意并接受本协议;
(3)同意并接受《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
(4)按照本网站服务规则申请使用本服务;
(5)在本协议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已经依照相关国家或地区规定获得并持续具备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或政府审批手续,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相应资质文件且经乙方审核通过;
甲方应获得并持续具备的有关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办网站的,须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相关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2)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
3)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甲方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所需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甲方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业务使用前提条件。
2.3乙方承诺按照【附件《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等级协议》】的要求,向客户提供本服务。
三、服务开通
3.1甲方在仔细阅读所购服务对应的服务规则后,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通过本网站在线选购所需服务,或由客户经理在受理台协助开通。服务开通后,甲方可登录本网站,在管理控制台完成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相关配置和操作。
3.2本协议正文、附件、服务规则、网站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订购页确认条款等存在不一致的内容时,以(1)网站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确认条款,(2)服务规则,(3)本协议正文,(4)本协议附件的顺序予以适用。
四、服务费用
4.1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支持包月/包年式计费方式,客户应当按照订购页面提示及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2资源到期/删除与欠费处理:
4.2.1客户选择包月/包年式服务的,如果客户拟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的,客户应当及时续订和续费。否则,将在服务期限届满时,暂停客户就该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的防护策略配置权限及安全防护检测能力。服务期限届满后或服务期提前终止后(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等),乙方将保留该网页防篡改实例资源(“实例资源”)十五(15)自然日(即自操作权限被暂停之日的暂停开始时刻至第十五(15)自然日相同时刻为期限届满);如前述十五(15)自然日届满仍未续订和续费,乙方有权在前述期届满时立即释放客户的实例资源,并删除实例数据,实例数据删除后不可恢复。为免生疑问,此处所提及的“实例资源”指底层资源、源库信息或目标库信息及客户数据在内的一系列集合数据;“实例数据”是指包括但不仅限于部署的机器、规格及有效期。
五、服务规范
5.1 客户理解并同意,使用本服务是客户自行独立审慎判断的结果,客户应当对客户自行判断结果或自行操作的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5.1.1 客户完成订购后,乙方为客户开通并提供网页防篡改服务,客户即可登录本网站在管理控制台进行网页防篡改服务相关配置和操作;
5.1.2 客户应保持账户余额充足以确保服务的持续使用。客户账户余额不足,乙方有权终止为客户提供服务;
5.1.3客户应当自行判断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使用过程中的参数设置;
5.1.4 客户理解并同意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自行负责操作以完成数据备份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遗漏、毁损或数据泄漏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和后果,客户理解并同意乙方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5.1.5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服务仅包含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的相关技术架构及组件等。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之上的应用部分由客户自行负责;
5.1.6 客户对自行操作的行为负责;
5.1.7 正常情况下客户使用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时,如需使用其它天翼云服务(如云主机等),客户需另行开通、订购这些产品(如云主机等),并支付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将按照这些产品的服务条款和服务等级协议提供服务;
六、用户服务保证
6.1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的服务热线:+852 3100 0000。
6.2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的时间:7天×24小时。
七、技术支持保证
7.1乙方对甲方进行故障受理或非故障受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和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保证。乙方工程师服务时间为7天×24小时。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8.1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并获得乙方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8.2甲方理解并同意,出于甲方数据及系统安全的考虑,甲方需要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网页防篡改服务进行操作时,甲方应当以邮件、工单、电话等方式进行授权。甲方应当指定唯一的联系人作为授权人(维护人)并由其在需要时授权于乙方,即只有该授权人有权利要求乙方工程师对其网页防篡改服务进行操作。且乙方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的运营维护,操作系统及之上部分(如甲方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甲方自行负责。此外,在授权期间甲方未与乙方工程师沟通,自行进行操作而造成业务不可用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8.5如甲方违反在本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任何一项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5.1在本协议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云业务服务,并要求甲方在限期内改正;如甲方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8.5.2 利用网页防篡改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5.3 实施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等欺诈、误导性行为,或实施“私服”、“外挂”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互联网活动;
8.5.4实施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8.5.5通过运行无关程序或故意编写恶意代码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的行为;
8.5.6从事包括但不限于“DNS解析” 、“安全服务”、“域名代理”、“反向代理”等任何可能导致用户自身频繁遭受攻击(包括但不限于 DDoS 攻击),从而对天翼云服务平台或他人产生影响的行为。
8.6甲方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乙方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甲方账户遭遇该等行为而给乙方或者乙方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乙方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带来重大网络事故,乙方将保留向甲方主张赔偿的权利,涉及犯罪的,甲方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因上述条款导致乙方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因甲方违约的除外),乙方将按照甲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至甲方天翼云账户。
8.7甲方应当对其存放在天翼云国际站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天翼云国际站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并应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数据访问和账号使用的权限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等。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8.8如涉及中国内地服务, 甲方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其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8.9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由安装在甲方服务器上网页防篡改(原生版)的Agent插件和在云端的控制台共同组成。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安装在甲方服务器上的网页防篡改(原生版)Agent插件收集甲方服务器上的文件、进程及告警日志等的安全特征信息,并上传到云端进行安全分析,以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安全功能。
8.10客户应理解任何软件产品均可能存在安全漏洞,乙方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漏洞的出现,但无法避免其出现。乙方会在重大漏洞出现后快速发布补丁并通过漏洞公告、站内信等方式通知用户及时升级漏洞。
8.10客户理解并认可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保证产品的升级操作不会出现网络、业务中断的情况,但不排除由于升级复杂度高、客户侧并未合理配置高可用等原因导致出现业务中断的情况,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乙方会在存在业务中断风险的升级前为客户提供包括公告、站内信的通知。
8.11客户了解网页防篡改(原生版)产品无法保证Agent插件与所有服务器系统兼容,由于可能存在的不兼容情况,甲方的服务器资源占用率可能出现显著升高的情况,并有一定服务器宕机可能,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对上述兼容性引起的问题不承担责任。
8.12客户理解并认可乙方将尽最大努力完善网页防篡改(原生版)产品和其服务水平,但由于安全的相对性和复杂性导致网页防篡改(原生版)产品并不能保障客户的受保护系统100%避免入侵。客户同意和乙方一同合作推动网页防篡改(原生版)产品能力的完善,以提升防护能力。
8.13乙方将按照网页防篡改(原生版)产品的《服务等级协议(SLA)》提供相应服务。如因乙方过错导致产品/服务不可用,乙方将按照相应产品/服务所对应的《服务等级协议(SLA)》约定进行补偿。
九、协议期限及中止
9.1本协议自甲方购买或申请开通产品成功之日起生效,至甲方订购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2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9.3乙方在下述情形下,有权终止本协议:
9.3.1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的要求;
9.3.2乙方认为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将会对乙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的;
9.3.3由于任何法律或政策变动原因造成乙方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不实际可行的;
9.3.4甲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 (如有);
9.3.5甲方违反本网站《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法律声明》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的;
9.3.6甲方不再具备本协议第2.2条约定的任一服务前提条件;
9.3.7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
9.4 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而终止本协议,则在不损害其根据本协议或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扣压甲方天翼云账户中的剩余金额(如有),以抵销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9.5乙方可提前30天在本网站上以发布公告、向甲方发送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服务。届时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不计息)退还至甲方天翼云账户。
9.6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十、其他
10.1本协议终止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的效力。若甲乙双方之间《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2本协议未约定的,双方应当同时遵守《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的约定;本协议与《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0.3 最新之《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版本可于以下链接找到:
https://www.esurfingcloud.com/portal/zh-cn/protocol/20685742
最新之《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 版本可于以下链接找到:
https://www.esurfingcloud.com/portal/zh-cn/protocol/10144340
最新之《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 版本可于以下链接找到:
https://www.esurfingcloud.com/portal/zh-cn/protocol/10139040
10.4 如果本协议的中、英文本有任何冲突或者不符,应以英文本为准。如果中文本的任何部分有不清晰之处,应参照英文本。
附件一
天翼云网页防篡改(原生版) 服务等级协议
1.总则
中国电信(“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向用户(又称“甲方”)提供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以下称“本服务”)。乙方保留随时更改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条款的权利。
2.用户服务保证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的服务热线:+852 3100 0000。
2.2.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的时间:7天×24小时。
3.技术支持保证
3.1. 乙方对甲方进行故障受理或非故障受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和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保证。乙方工程师服务时间为5天×8小时。
4.服务承诺
4.1. 乙方保证甲方网页防篡改(原生版)服务可用性在99.90%(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零)以上。
5. 赔偿方案
5.1赔偿标准
如果乙方未达到本SLA项下承诺的服务可用性,则甲方可依照本SLA的规定申请补偿,补偿将以服务补偿时间的方式发放,且该补偿是乙方针对服务不满足服务可用性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补偿。
服务可用性SLA | 补偿时长(分钟) |
99.00% <= SLA < 99.90% | 4320 |
95.00% <= SLA < 99.00% | 12960 |
SLA < 95.00% | 43200 |
5.2 赔偿申请时限
(1)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甲方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仅通过甲方相应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甲方提出赔偿申请后乙方会进行相应核实,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的,双方均同意最终以乙方的后台记录为准。
(2)甲方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如果甲方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甲方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乙方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乙方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