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生效日期:2024-02-21
《天翼云对象存储服务协议》由用户(又称“甲方”或 “客户”)与中国电信(又称“乙方”)共同签订。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通过天翼云国际站官网平台(网址:www.esurfingcloud.com,又称“本网站”或“天翼云”)向甲方提供天翼云对象存储系统服务。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天翼云对象存储系统服务。
甲方使用天翼云对象存储系统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甲方点击同意的,视为甲方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构成甲乙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协议,请勿使用天翼云对象存储系统服务。
如果甲方对本协议有疑问,请通过本协议或本网站载明的方式询问,乙方将向甲方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乙方的解释,请不要订购或使用天翼云服务。
一、产品和服务说明
1.1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对象存储系统服务(“本服务”),天翼云对象存储服务(CT-ZOS,Zettabyte Object Storage)是中国电信为客户提供的一种海量、弹性、高可靠、高性价比的对象存储产品,是专门针对云计算、大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海量存储形态,通过标准的服务接口,提供非结构化数据(图片、音视频、文本等格式文件)的无限存储服务。
二、服务内容
2.1 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天翼云对象存储系统服务。本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本网站展示并经甲方申请而由乙方实际向其提供的服务为准。乙方有权不断更新服务内容。
2.2 服务前提: 为使用本服务,甲方应当首先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同意并接受《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成功注册成为本网站的用户,且在本协议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拥有合法有效的本网站用户账户;
(2)同意并接受本协议;
(3)同意并接受《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
(4)按照本网站服务规则申请使用本服务;
(5)在本协议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已经依照相关国家或地区规定获得并持续具备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或政府审批手续,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相应资质文件且经乙方审核通过;
甲方应获得并持续具备的有关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办网站的,须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相关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2)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
3)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适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甲方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所需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甲方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要求。
(6)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业务使用前提条件。
2.3 乙方承诺按照【附件《天翼云对象存储等级协议》】的要求,向客户提供本服务。
三、服务开通
3.1 甲方在仔细阅读所购服务对应的服务规则后,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通过本网站在线选购所需服务,或由客户经理在受理台协助开通。服务开通后,甲方可登录本网站,在管理控制台完成天翼云对象存储系统服务相关配置和操作。
3.2 本协议正文、附件、服务规则、网站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订购页确认条款等存在不一致的内容时,以(1)网站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确认条款,(2)服务规则,(3)本协议正文,(4)本协议附件的顺序予以适用。
四、服务费用
4.1 对象存储服务支持资源包(包月/包年式)和按需计费式两种计费方式,甲方应当按照订购页面提示及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2 欠费以及停服
以按量形式售卖的对象存储服务,甲方应及时缴纳服务费用以保证服务的持续使用,如甲方发生欠费:
4.2.1. 自首次欠费之时起,乙方将暂停提供服务、冻结甲方账户下对象存储服务的操作,但仍存储甲方的数据并持续计费;
4.2.2. 如自首次欠费发生之时起15日内,甲方仍未支付所欠服务费用,自首次欠费发生之时起15日届满(自欠费发生之时至第15日相同时刻为期限届满),乙方将会停止为甲方继续提供服务;同时,甲方保存在天翼云的全部数据将会被删除并清空且永不可恢复。
4.3 资源包
4.3.1.资源包到期或您使用完毕,如甲方未继续订购资源包,乙方将视为甲方以按量收费方式继续使用对象存储服务并持续计费。
4.3.2.资源包的续订、退订、叠加购买等规则以天翼云国际站官网公布为准。
五、服务规范
5.1.甲方可以通过Web页面,REST接口等方式销毁甲方指定的数据,甲方删除数据后,数据将在系统中被彻底删除,无法复原。
5.2 乙方不会删除甲方的数据内容,也不会将甲方的数据、个人信息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审计需要。甲方开通对象存储服务后,根据存储桶地域来选择相应的数据中心。甲方在天翼云中国境内数据中心的所有存储在对象存储服务中的数据不会被存放在境外的数据中心或用于境外业务或数据分析。
5.3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六、用户服务保证
6.1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的服务热线:+852 3100 0000。
6.2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的时间:7天×24小时。
6.3 乙方为甲方提供故障受理后响应时间:30分钟;非故障受理后响应时间为1小时。
七、技术支持保证
7.1 乙方对甲方进行故障受理或非故障受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和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保证。乙方工程师服务时间为7天×24小时。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对象存储服务并获得乙方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8.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段及对应的应用类型、服务器相关参数、组网结构和网络资源等情况,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对象存储服务工程的实施、调测,以确保本服务的正常运行。
8.3 甲方理解并同意,出于甲方数据及系统安全的考虑,甲方需要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对象存储进行操作时,甲方应当以邮件、工单、电话等方式进行授权。甲方应当指定唯一的联系人作为授权人(维护人)并由其在需要时授权于乙方,即只有该授权人有权利要求乙方工程师对其对象存储进行操作。且乙方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的运营维护,操作系统及之上部分(如甲方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甲方自行负责。此外,在授权期间甲方未与乙方工程师沟通,自行进行操作而造成业务不可用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使用本服务时,应当自行负责操作以完成数据备份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遗漏、毁损或数据泄漏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和后果,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8.5 如甲方违反在本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任何一项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5.1 在本协议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云业务服务,并要求甲方在限期内改正;如甲方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8.5.2 利用天翼云对象存储上传、下载、储存、发布违反适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5.3 实施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等欺诈、误导性行为,或实施“私服”、“外挂”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互联网活动;
8.5.4 实施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8.5.5 通过运行无关程序或故意编写恶意代码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的行为;
8.5.6 从事包括但不限于“DNS解析”、“安全服务”、“域名代理”、“反向代理”等任何可能导致用户自身频繁遭受攻击(包括但不限于 DDoS 攻击),从而对天翼云服务平台或他人产生影响的行为。
8.6 甲方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乙方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甲方账户遭遇该等行为而给乙方或者乙方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乙方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带来重大网络事故,乙方将保留向甲方主张赔偿的权利,涉及犯罪的,甲方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因上述条款导致乙方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因甲方违约的除外),乙方将按照甲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至甲方天翼云账户。
8.7 甲方应当对其存放在天翼云国际站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天翼云国际站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并应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数据访问和账号使用的权限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等。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8.8 如涉及中国内地服务, 甲方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其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适用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协议期限及中止
9.1 本协议自甲方购买或申请开通产品成功之日起生效,至甲方订购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2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9.3 乙方在下述情形下,有权终止本协议:
9.3.1 依据适用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的要求;
9.3.2 乙方认为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将会对乙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的;
9.3.3 由于任何适用法律或政策变动原因造成乙方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不实际可行的;
9.3.4 甲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
9.3.5 甲方违反本网站《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法律声明》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的;
9.3.6 甲方不再具备本协议第2.2条约定的任一服务前提条件;
9.3.7 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
9.4 除第9.3条约定外,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将按照甲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至甲方天翼云账户,并保留依照适用法律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9.5 乙方可提前30天在本网站上以发布公告、向甲方发送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服务。届时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不计息)退还至甲方天翼云账户。
9.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十、其他
10.1 本协议终止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的效力。若甲乙双方之间《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2 本协议未约定的,双方应当同时遵守《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的约定;本协议与《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及《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0.3 最新之《天翼云国际站官网服务协议》版本可于以下链接找到:
https://www.esurfingcloud.com/portal/zh-cn/protocol/20685742
最新之《天翼云国际站官网用户协议》 版本可于以下链接找到:
https://www.esurfingcloud.com/portal/zh-cn/protocol/10144340
最新之《天翼云国际站官网隐私声明》 版本可于以下链接找到:
https://www.esurfingcloud.com/portal/zh-cn/protocol/10139040
10.4 如果本协议的中、英文本有任何冲突或者不符,应以英文本为准。如果中文本的任何部分有不清晰之处,应参照英文本。